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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巷子深处的阴影里,空气像是凝固了。

那穿军大衣的中年男人“老三”,手里捏着那株瘪的人参,翻来覆去地看了足足有两分钟。他那双藏在狗皮帽子底下的眼睛,贼光乱冒,一会儿看看参,一会儿又瞟一眼陆青峰。

“哥们儿,你这东西……”

老三咂巴了一下嘴,一脸的惋惜,像是手里拿的不是人参,而是烂萝卜:“年份是凑合,但这相貌实在是太惨了点。你看这芦头,细得跟还要断似的;再看这身子,瘦成了柴火。最要命的是这儿——”

他伸出胖乎乎的手指头,在那个人参中段的伤疤上狠狠按了一下:“这可是硬伤。虫吃鼠咬,这就叫‘破相’。这种货,正经药店看都不看,也就我这心软,收回来还得费劲巴力地处理。”

这是典型的生意经——“褒贬是买主”。把东西贬得一文不值,好压价。

陆青峰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表演。前世他也是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过的,这点伎俩,太嫩。

“你要是不想要,就把手松开。”

陆青峰声音沙哑,伸出手就要把人参拿回来:“别给我捏坏了。这东西虽然丑,但是它是野生的,五十年的火候一点不少。关键时刻,它能吊住一口气。你要是嫌弃,我去前头找‘回春堂’的掌柜,听说他们正缺这种老货。”

一听“回春堂”,老三的手明显哆嗦了一下。那是公社里最有名的老中医坐堂的地方,也是他的竞争对手。

“哎哎哎!别介啊!”

老三一把护住人参,脸上那种嫌弃的表情瞬间变成了讨好的笑:“买卖嘛,漫天要价坐地还钱。我也没说不要啊。就是这价格……咱得商量商量。”

他伸出四手指头,比划了一下:“四十。现钱。这可是顶天的价了。”

陆青峰发出一声轻嗤,眼皮都没抬,转身就要走。

“六十五。少一分不卖。”

“哎呦我的亲祖宗!”老三急得直跺脚,一把拉住陆青峰的袖子,“六十五?你去抢供销社得了!这品相,顶多五十!”

“六十五。”陆青峰纹丝不动,眼神冷得像冰,“这大雪封山的,能把这玩意儿带出来,那是拿命换的。你要是给不起,我就换一家。”

老三看着陆青峰那双布满血丝、透着股狠劲儿的眼睛,心里也有点犯嘀咕。这汉子看着一身破烂,但这气场不像是一般山民,倒像是见过血的。

而且这株参,虽然丑,但确实是老野参。拿到市里那些老部的疗养院去,转手就能翻倍。

两人僵持了半分钟。

老三咬了咬牙,像是割肉一样:“行行行!服了你了!六十!这是我的底线,你要是再不,那就真没法谈了!”

六十。

陆青峰心里盘算了一下。这比他预期的五十块底线多了十块,而且看老三那肉疼的样子,估计这也是真的到底了。

“行,六十。”陆青峰点了点头,“但这还没完。”

他伸手解下腰间那草绳,把那张处理得如雪缎般的兔子皮,还有那两张飞龙鸟的皮,一股脑地拍在老三手里。

“这几张皮子,你也收了。”

老三刚想说“我不收杂货”,可当他的手触碰到那张雪兔皮的时候,眼睛立马直了。

“好手艺啊!”

老三是行家,一上手就知道有没有。这张兔子皮,剥得那是相当完整,一点肉渣没带,皮板刮得净净,毛色油光水滑,是难得的“筒子皮”。

更难得的是,这是冬天的雪兔,毛厚绒密,纯白无杂色。

“这兔子皮……是特级货。”老三爱不释手地摸了摸,语气里多了几分敬佩,“哥们儿,这手艺,老猎人也没几个能比得上的。”

“给个价。”陆青峰不想听奉承话。

“这兔子皮,加上这两张飞龙皮……现在的行情,兔子皮顶天了一块二。”老三还在试探。

“那是收购站的死价。”陆青峰盯着他,“在这儿,我要十五。”

“十五?!”老三差点跳起来,“你把兔子当金子卖呢?三张皮子你要十五?”

“你看清楚了。”陆青峰指了指那张雪兔皮,“这么完整的冬皮,你拿到省城去做成围脖、帽子,那是给大领导戴的。还有那两张飞龙皮,那是做皮手套的好料子。十五,你绝对有得赚。”

老三张着嘴,半天没说出话来。

他是真没想到,这个看着像个盲流子的汉子,对行情竟然这么门儿清。

确实,这种品相的雪兔皮,在黑市上是紧俏货,那些城里的大小姐、官太太,最稀罕这个,转手卖个二三十都有人抢。

“得得得!今儿个算我栽了!”

老三叹了口气,一脸的无奈,但眼底却藏着收了好货的喜色。他左右看了看,确定没人注意,这才伸手解开大衣里面的扣子。

他从贴身的衬衣兜里,掏出一个用手绢层层包裹的厚实布包。

手指头沾了点唾沫,老三背过身子,一张一张地数。

“大团结”,那种特有的油墨味和纸张摩擦的声音,在寂静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清晰。

“一、二、三……六张。”

“再来一张五块的,一张十块的。”

老三数完,把一卷钞票递了过来:“六十的参钱,十五的皮子钱。一共七十五。你点点。”

陆青峰伸出那双满是冻疮和血口子的手,接过了那卷钱。

那是一卷已经被体温焐热了的钞票。

六张崭新的、泛着蓝黑色光泽的“大团结”,一张有些旧的十元,还有一张酱紫色的五元炼钢工人。

一共七十五块。

陆青峰捏着这叠钱,手指头竟然有些微微发抖。

这不是钱。

这是命。

这是清秋不用被拉去抵债的尊严,是老爹不用再去低声下气求人的底气,是这个家终于能在那场风雪中站稳脚跟的基石。

前世,他挥金如土,几万几十万扔出去眼都不眨。

可今生,这七十五块钱,却重得让他眼眶发酸。

他借着微弱的路灯光,仔细辨认了一下水印,确认无误后,把钱郑重地揣进最贴身的内兜里,还隔着棉袄按了按。

硬邦邦的。

真踏实。

“钱货两讫。”

陆青峰冲老三点了点头,没有多说一句废话,转身就走。

“哎,哥们儿!”

老三在身后喊了一句,“以后有好货,还来找我!我叫老三,这一片都知道!”

陆青峰没回头,只是背对着他摆了摆手,大步走出了阴影。

走出鸽子市,天边已经泛起了一抹鱼肚白。

清晨的寒风依旧凛冽,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。

但陆青峰却觉得浑身燥热,血液在血管里奔涌。

他站在公社空荡荡的大街上,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,然后缓缓吐出。

七十五块钱。

赵四的债是五十块。

还完债,还剩下二十五。

这二十五块,在这个年头也是一笔巨款了。

够买几百斤棒子面,够买几十斤猪肉,够给清秋买最好的红糖和小米,甚至……

陆青峰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刚刚开门的供销社大门上。

那里,有清秋念叨了好久的花布,有她羡慕了别人好久的雪花膏。

“清秋,等着。”

陆青峰摸了摸口那滚烫的钞票,脸上浮现出一种混杂着野性与肆意的神情,眼神亮得吓人。

“老子这回,让你风风光光地做人!”

他紧了紧裤腰带,大步流星地朝着供销社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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