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所有材料复印了三份。
一份存在办公室。
一份存在闺蜜家里。
一份,放在文件袋里,随身带着。
第二个星期,我联系了赵恒。
“赵先生你好,我是陈远舟的妻子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你好。”
“我有些事想当面跟你聊聊。方便吗?”
又沉默了一下。
“什么事?”
“关于你未婚妻和我丈夫的事。”
很长的沉默。
“在哪见面?”
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。
赵恒比我想象中年轻,三十岁出头,看起来精明。
我把文件袋放在桌上,打开。
“这是我丈夫三年来转给林念的记录。”
他拿起来看。
“这是翡翠湾那套房子的首付,三十万,我丈夫刷的信用卡。”
他继续看。
“这是林念拍婚纱照时戴的首饰。这是我的购买发票。”
他把照片和发票对照了一下。
然后他抬起头。
表情很奇怪。
不是震惊。
不是愤怒。
是一种……苦笑。
“苏女士,”他说,“你知道翡翠湾那套房子现在在谁名下吗?”
“应该在林念名下。”
“不是。”他看着我,“在我名下。”
我愣了。
“半年前林念把那套房子过户给我了。当时她说,是她自己攒的钱买的。”
他顿了顿。
“但我一直不太信。她一个月工资八千,怎么攒出三十万首付。”
他又看了一眼那些材料。
“现在我知道了。”
我看着他。
“赵先生,你打算怎么办?”
他没有马上回答。
过了一会儿,他说了一句话。
“苏女士,你想在订婚宴上摊牌,对吧?”
我没否认。
“我可以配合你。”
他看着我,眼神很冷。
“但我有一个条件。”
“什么条件?”
“她说过一句话。”他从手机里翻出一段聊天记录,递给我看。
是林念和一个闺蜜的对话。
林念说:
“远舟那个老婆傻得要死,他拿多少钱出来她都不知道。反正花的是那个傻女人的钱,又不是我的。”
闺蜜回了一串哈哈哈。
林念又说:
“等我跟赵恒结了婚,远舟那边就算了。榨不出什么了。”
我看着这段对话。
手没有抖。
“这个截图,可以给我一份吗?”
“当然。”
赵恒把截图发给了我。
我存好了。
拼图的最后一块,到手了。
7.
接下来的两个星期,我做了几件事。
第一件,找了律师。
律师姓周,我同事介绍的,专做婚姻诉讼。
我把所有材料给她看了。
周律师翻了半个小时。
然后她摘下眼镜,看着我。
“苏女士,你老公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非常充分。”
“胜算大吗?”
“这些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婚内,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。翡翠湾那套房子的首付三十万,来源可以追溯到你们买房时省下来的钱。”她指了指那页账单,“这一笔三十万零两千的刷卡记录,时间和你们放弃三居室的时间完全吻合。”
“那就是说——”
“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诉讼中,对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