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去了律师事务所。
6.
律师姓黄。四十多岁。看起来什么都见过。
我把情况说了。
她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。
“社交平台上隐瞒婚姻状况的,不少。”她说。
“但经营三年双面朋友圈的,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。”
她帮我分析了几件事。
第一,朋友圈截图、社交平台动态,可以作为辅助证据,但不是法律上的“出轨实证”。
第二,如果他和那个陈莹之间只是暧昧、没有实质关系,法律上构不成过错方。
第三——但是。
“他三年来以单身身份社交、隐瞒婚姻事实,如果涉及共同财产的不当转移、对外借贷或中的欺诈性陈述,那就不只是道德问题了。”
我问:“比如呢?”
“比如他用‘单身’身份申请的信用卡额度、以个人名义签的借款、对外时隐瞒已婚事实——这些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作为依据。”
我听完了。
没说什么。
黄律师看着我:“你现在想怎么做?”
“我想先查清楚。”
“查什么?”
“他这三年,到底在外面活了什么样的人生。”
黄律师点了点头。
“需要我帮你?”
“不用。”
我站起来。
“该查的我自己能查。我只是需要知道底线在哪。”
回到家,周建还没回来。
我坐在沙发上,用新号翻他的朋友圈。
翻到了一条七个月前的。
那天是他的生。
他的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——一个蛋糕。上面写着“生快乐”。
配文:“谢谢大家的祝福,三十岁的生,一个人过也挺好的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