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说周老太翻垃圾袋把垃圾撒了一地,有人说她堵着楼道口捡纸盒影响走路,有人说她儿子停车把单元门堵了。
但没有一个人说“我去找她”。
都是“算了”。
我往上翻,翻到三个月前。
有人at所有人:楼下车棚里丢了一辆电动车,监控拍到是周老太的儿子推走的。
下面炸了。
有人at物业,物业说已经报警。
然后周老太儿子在群里发了一条语音,点开听,满嘴脏话,骂那个丢车的人“诬陷”。
再然后,那个丢车的人退群了。
我往下翻,发现从那天起,再没人提过周老太家的事。
直到今天。
我在对话框里打字:“我被周老太拆了快递,一万多的护肤品全碎了。”
打完,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。
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删掉。
有什么用呢?
说了又能怎样?没人会管。物业不管,警察不管,邻居不管。最后只会变成群里的一场热闹,然后不了了之。
我放下手机,去洗澡。
热水冲下来的时候,我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我。
我也七十多岁,也一个人住。她从来不占别人便宜,别人给她送点东西,她恨不得加倍还回去。她说:“人活一张脸,树活一张皮。老了老了,更不能让人戳脊梁骨。”
我站在花洒下面,水从脸上流下来。
我想我了。
我想如果我知道我被人这么欺负,她会说什么?
她肯定说:“丫头,咱不惹事,但也不怕事。该争的,得争。”
擦头发,我坐在电脑前。
打开浏览器,搜索“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”。
搜索结果:5000元以上即可立案。
搜索“民法典 财产权保护”。
搜索结果: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,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。
搜索“没有直接损坏但导致损坏的法律责任”。
搜索结果:如果被告的行为为后续损害创造了条件,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我盯着屏幕,心跳开始加快。
我打开淘宝,找到那家店的订单页面,截图。
打开海淘转运的网站,截图我的物流信息。
打开手机相册,把刚才拍的现场照片,一张张导进电脑。
凌晨两点,我做完了所有能做的事。
躺在床上,我盯着天花板,脑子里反复播放监控里的画面——
那个穿校服的男孩跑过去,一脚踢飞了我的精粹水。
那个外卖员踩上去,滑倒,骂了一句,走了。
周老太把东西扔在地上,抱起纸盒,头也不回。
然后我想起她儿子看我的眼神。
那种眼神我见过。
是那种“欺负你了你能怎样”的眼神。
我闭上眼睛。
明天,我要让他们知道,我能怎样。
[第三章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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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你不是一个人
第二天早上,我没去找周老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