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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他的记性不好,是分人的。
对我是忘了,对江小柔是特意叮嘱。
我擦掉下巴上的红痕,深吸一口气回到宴会厅。
刚落座,江小柔就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红糖水走了过来。
她穿了一件和我衣柜里那条几乎一模一样的雾霾蓝连衣裙,连发型都特意卷成了我平时的浪。
只是她骨架小,那裙子撑不起来,显得松松垮垮,却透着一股让人保护欲爆棚的柔弱感。
“听姐,我敬你。”
江小柔站在我面前,脸颊被热气熏得微红,笑得一脸天真无邪:
“但我特殊情况不能喝酒,就以茶代酒啦。”
她特意晃了晃手里的红糖水,目光扫过旁边的周瑾琛,又落回我脸上:
“真羡慕听姐,琛哥常提起你,说你特别独立,工作能力强又能。不像我,笨手笨脚的,总是丢三落四,离了人照顾就不行。”
这话说得滴水不漏,既夸了我,又贬了自己。
可我分明听出了弦外之音:你独立,所以不需要被记住;我柔弱,所以值得被偏爱。
我没有接话,只是冷冷地看着她。
气氛有些凝固。
周瑾琛见状,立刻伸手虚虚扶了江小柔一把,生怕她站不稳似的。
他转头看向我,眼神里没有丝毫愧疚,反而带着一种无奈,笑着打圆场:
“行了,你就别在你嫂子面前卖惨了。听听最讲道理,不会跟你计较的。”
说完,他扭头对江小柔说:“快坐下趁热喝,别又疼得在那哭鼻子,还得我给你收拾烂摊子。”
那语气熟稔又亲昵,仿佛他们才是一对正在闹别扭的小情侣。
我握着酒杯的手指紧了又紧。
周瑾琛,你确实记性不好。
你忘了我也会痛经,忘了我也喜欢穿雾霾蓝,更忘了我也曾是个会哭鼻子的小女孩。
聚餐接近尾声,服务员端上来一大盆热气腾腾的阳春面,上面铺满了翠绿的葱花。
江小柔刚皱起眉头,还没来得及说话,周瑾琛的手已经伸了过去。
他一边跟旁边的副总谈笑风生,一边极其自然地把江小柔面前那碗面端到了自己跟前。
耐心地把那碗面里细碎的葱花一颗颗挑得净净,连一点绿色的渣都没剩下,然后顺手推回给江小柔,又把江小柔碗里的卤蛋夹到了自己碗里。
全程没有一句交流,默契得像是一对生活了多年的老夫老妻。
见状,我如遭雷击,周围也突然安静了一瞬。
或许是感觉到了气氛的怪异,周瑾琛抬头,正好撞上我死死盯着他的目光。
他愣了一下,随即浑不在意地笑了笑,指着江小柔对大家解释:
“没办法,这丫头挑食得厉害,一点葱花味都闻不得,一闻就想吐。”
说完,他又看向我,语气里带着几分炫耀般的感慨:
“还是我家听听好,好养活,从来不给我添这种麻烦。”
原来在他眼里,我不吃葱花这件事,只是因为我矫情,所以他记不住,也不想记。
而江小柔不吃葱花,就是需要被呵护的娇气。
那一瞬间,所有的线索像珠子一样串了起来。
为什么出院后他突然变得体贴,每次吃饭都记得提醒老板“不要葱花”?
不是因为他终于记住了我的忌口,而是因为他每天都在和江小柔一起吃饭。
他已经习惯了照顾江小柔的口味,习惯了点餐时加上这句备注。
而我,不过是沾了江小柔的光,捡了她漏下的体贴。
还有那次诡异的青岛大闸蟹。
本不是他记岔了时间和人,而是他真的去过青岛,真的剥过螃蟹。
只是坐在他对面的人,是江小柔。
原来,在他记性不好的这三年里,他的记性好得惊人,只是全都用在了另一个女人身上。
我异常平静地拿过自己的那碗面,混着满碗的葱花和眼泪,一口口吃了下去。
聚餐结束,回到家。
周瑾琛心情不错,哼着歌进了浴室洗澡。
水声响起的瞬间,我从床底拉出了行李箱。
没有带走任何衣服,我只拿走了我的一些证件和工作资料。
我走到玄关,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住了三年的家。
我拿出手机,点开周瑾琛的头像,发送了最后一条消息:
【周瑾琛,我们分手吧。我不爱吃葱花,也不爱吃大闸蟹,更不爱你了。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