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限制贷款,限制招投标,限制上市融资,政府采购禁入。对一家还在发展期的公司来说——等于被砍了双腿。”
第二件事:写举报信。
不是我写的。是十一个人一起写的。
我建了一个微信群。群名叫“已读”。
意思是——我们的遭遇,该被看见了。
每个人在群里讲了自己的经历。有人打字很快,一段接一段。有人打到一半说“等一下”,过了二十分钟才继续。
周丽说:“我签自愿离职那天,回家哭了一晚上,第二天还在流血,去医院查出来是先兆流产。”
李姐说:“我被调去异地的时候,每天早上五点起来。有一次在地铁上差点晕倒。旁边的人让了座,但没有人问我为什么大着肚子还要挤早高峰。”
孟小雨说了最短的一段话。
她说:“那天产检回来,我在小区楼下坐了半个小时。不知道上去什么。”
举报信最后由孙明律师统一整理。
开头第一句——我改了三遍。
最终定稿:
“我们是同一家公司的前员工。我们之间最大的共同点是:我们都曾经怀孕。”
第三件事:联系了记者。
不是我联系的。是周丽联系的。她大学同学张磊在一家新闻平台做调查记者。
周丽给张磊打电话的时候,我坐在旁边听。
周丽说:“张磊,我有个事想跟你说。不是一个人的事。是十一个人的事。”
张磊问了三个问题:
“有证据吗?”
“人社局知道了吗?”
“你们准备好了吗?”
周丽转头看我。
我点了一下头。
“准备好了。”
7.
开除我的第二天。
或者按后来新闻上的说法——“第一天”。
上午九点十五分,我站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门口。
孙明律师站在我旁边。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。包里是三十四页的证据清单、十一份个人陈述、一份企业内部邮件截图、七段录音光盘。
“准备好了?”
“准备好了。”
九点二十分,我们递交了仲裁申请。
同时,孙明律师帮我通过12333平台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举报材料——纸质版同步寄出,EMS。
“从现在开始,”孙明说,“球在他们那边了。”
中午十二点,我接到了钱芳的电话。
“雯姐?”
她的声音跟往常一样,笑眯眯的。
“是我。”
“雯姐你最近还好吗?我今天听说你……去了仲裁委?”
消息传得真快。
“是的。”
“哎呀,雯姐,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呀?你跟我说,咱们内部解决嘛。何必走那个程序,多伤感情——”
“钱经理,你给十一个孕妇伤完了感情,现在来跟我谈感情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雯姐,你说的什么十一个……我不太——”
“你不太明白?那份《特殊人员岗位调整作指南》是你发的吧?五步流程。你忘了?”
这次沉默更长。
然后电话挂了。
下午两点,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。
“赵雯女士?我是恒泰集团法务部的王律师。”
“你好。”
“赵女士,我代表公司跟你沟通一下。你今天递交了仲裁申请,我们注意到了。公司的态度是——愿意协商解决。”
